晚上,我回到了A市,在一家酒店开了一间房。
王俊凯这三个字被我写了又划,划了又写,重复了好几遍,最后还是鼓起勇气在另一张崭新的稿纸上,写下了这样三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:
王俊凯:
你没有看错,我打算给他写信,我觉得在信里表白是目前最适合我不过的办法了。
你愿意在信里表白吗?
你尝试过在信里表白吗?
不管你有或是没有,都请先停住手中的东西,闭上眼睛,诚心地祝福我和王俊凯。
你肯定在想,既然都要走了,为什么还坚持告诉他自己喜欢他?
我的答案是:有些话,你现在不说,一辈子都可能没有机会说了。
别的不再多说,我开始运动起了手中的笔。
王俊凯:
曾经我认为,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,是心与心之间的冷漠,是天各一方,是你心里没有我;现在我终于明白过来,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,原来是彼此相爱的人,却不能在一起。这痛苦我是尝过的,那滋味就像是在你的心上,用千万把刀子同时一绞。撕心裂肺的难受,却不能说出口。
我一度认为,自己是理智的,因为,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,知道我要的未来。可是后来我才发现,自己也会有迷茫的时候——那段暗恋你的时光。
暗恋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它带给你的苍凉、孤寂。不曾苦苦暗恋的人,是难以体会、想象的。
思前想后,我终于决定把心里很早就想对你说的话,在这信里告诉你。
——王俊凯,我喜欢你,一直在固执的喜欢你。即便我曾经努力的收敛对你的感情,但这种喜欢却像浇了水的秧苗,越长越高。
可是,我们还是没有在一起。
不管是你还是我的原因,总之,我们确确实实的错过了!
我依稀记得你对我说,让我滚,不想再见到我。对于这一点,我想,至始至终,我都做到了。
此后,我们便不会再处于同一座城市,不会仰望同一片蓝天与星空,不会因为偶遇而尴尬,不会再彼此纠缠。
你要记住,你亏欠的不是我,一直都不是,而是那段感情。
余生,还有漫漫长路,愿我们都别回头——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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