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南露baby

  黑家兄弟养了三条猎犬,都是体型高大威猛的巨型犬,奔跑迅速,叫声洪亮,凶猛强悍,对黑家兄弟忠心耿耿。

  我天生就喜欢狗,特别是大狗,尤其是健壮威猛的大狗,在我看来,那种比猫大不了多少的宠物犬,即没有守家护院的能力,也没有凶悍强大的震慑力,已经失去了作为狗的本色,只是个玩物罢了。根本算不得狗。

  可这几条狗,却不同,行动间风驰电掣,快如闪电,真是耳朵象天线,眼睛象明灯,灵敏而狡黠。并且只忠于黑家兄弟,就连喂食,都不吃别人喂的,就是我很讨好的去喂它们,它们都不屑一顾!何时沦落到连狗都不理了?郁闷啊!!!

  黑风见我实在是喜欢,就硬拉了一只过来,要我去摸摸,我忙制止:“你这样它会更害怕的,它只是和我不熟而已,时间长了就好了。”

  “切!”黑山冷冷的说:“我的狗连狼都不怕,会怕你?真是笑话!”

  “喂!老妖!”自从我来了,黑山的别号就叫老妖了,而且很快得到了黑风等人的认可与响应:“你又不是狗,你怎么知道它们不怕?再说了,狼几条腿?我几条腿?能一样吗!”我的意思是动物终归是怕人的。

  “两条腿的它也不怕。”说着仍过来一只山鸡,那狗雀跃着扑了上去。

  “你……”我气得都无语了!就算我把你比成狗,你就非得把我比成这玩意?太太太太小人!

  这个小心眼的男人!

  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,那几只狗也和我熟悉起来,见到我也摇头摆尾的,我也是摸摸这只,拍拍那只,不仅给它们好吃的,还和它们玩耍。其实,狗狗有时更像小孩子,即贪玩,又淘气。

  结果黑风埋怨我对狗比对他好。黑山说我把他的狗都惯坏了,没有战斗力了!

  我根本就不理他们的话,依旧我行我素,在这个非亲非故的陌生地方,反倒更像我的地盘一样的让我自由和惬意。黑家兄弟对我的行为根本就视而不见,听之任之,他们只管上山砍柴、打猎,也许是自幼就相依为命吧,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非常强,适应的能力也很强,衣食住用行,基本都在自己料理,也不挑食,也不挑事。很好相处,也养成了我的任意妄为。

  这次,黑山兄弟上山打了很多的猎物,其中有一头小鹿,还很新鲜,黑风回来就在院子里剥皮,仍给了黑山。当晚,我们就有了新鲜的鹿肉了。

  我们围着温暖的火炉,里面的木柴烧得噼啪直响一只双耳小锅架在上面,里面的鹿肉散发出浓郁的香气。黑风拿出一坛酒,到了三碗,递给我一碗:“度数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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